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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 出版社:全華圖書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3/09/30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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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新豐農地違法蓋小七超商 檢方起訴建請法院沒收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新竹縣新豐鄉西濱路上一間超商,因「農地非農用」,也未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許可,被縣府認定為違建,經裁罰限期拆除,地主仍不處網路熱銷商品省錢妙招理,新竹地檢署依違反區域計畫法提起公訴,並建請院方宣告沒收,再由檢方執行拆除。 檢方表示,土地使用地類別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除經依法申請核准用途或領有合比價特價商品法建照建物外,依法僅能供農牧業使用。. } }); } 這家超商的土地所有人李姓男子卻「農地非農用」,也未向新推薦超實用家電竹縣政府申請許可,2017年在該地蓋建築物及鋪設水泥,作為超商及休息站使用,被縣府發現後,同年9月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分書,裁處6萬元罰鍰,並限期同年11月前拆除建築物及水泥鋪面,以恢復原編定使用或向主管機團購熱門產品開箱炫耀文關申請合法變更使用。不過,李男未依限完成指定改正事項,經新竹縣政府派員前往複查,將全案函請檢方偵辦。檢方表示,若法院對此案件輕判,又未沒收建物,非但無法導正民眾對農地農用觀念,還可能誤導民眾輕忽刑罰,甚至認為有利可圖反而效法。因此,檢方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起訴李男,建請院方宣告沒收,由地檢署執行科對建物及水泥鋪面執行沒收命令,拆除違建,以利未來拆除回復原狀。新竹縣新豐鄉西濱路上一間超商,因「農地非農用」,也未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許可,被縣府認定為違建,經裁罰限期拆除,地主仍不處理,新竹地檢署依違反區域計畫法提起公訴,並建請院方宣告沒收,再由檢方執行拆除。 圖/讀者提供 分享 facebook


 佯稱世界國安基金會管理人 男詐2億判4年半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8日電)陳姓男子佯稱是世界國安基金會管理人,向林姓富商謊稱可動支基金會資金供投資,以疏通基金會委員等理由共詐得2億元。高院今天判陳男4年6月徒刑,王姓共犯判刑4年,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國小畢業的陳姓男子在中國大陸從事「風力發電」「連雲港五合一開發計畫」企劃案,經人引薦結識一名林姓富商,邀約林男參加「連雲港五合一開發計畫」。

陳姓男子向林男謊稱自己是世界國安基金會管理人,並指該基金會協助國父建立民國,前總統蔣經國也曾以該基金會基金為擔保,借款推動台灣十大建設,他可遊說委員供林男調度使用基金會的基金從事投資。

陳姓男子為取信林姓富商,先後出示偽造的英國倫敦匯豐銀行1000億美元存款證明、瑞士聯合銀行970億美元資力證明、美國政府債券等。

林姓富商誤認世界國安基金會有高額資金可操作使用及須疏通委員始得取得資金,自民國99至100年間,多次應陳姓男子疏通委員、提供資金證明、差旅費等要求,陸續交付款項,共計新台幣2億餘元。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時認為,陳姓男子與王姓共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以騙取財物,非但侵害被害人財產法益,也足以破壞他人對銀行文件、債券的信任,惡性非低,不容輕縱,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各判刑4年6月、4年。

案經上訴,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陳姓男子與王姓男子犯後一再飾詞卸責,且未賠償林姓富商,犯後態度不佳,一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仍判陳男4年6月、王男4年徒刑,仍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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